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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2022年市级节点综合评估细则》的通知

索  引  号:001-2022-000058 文  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来源: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点击数:999 【字号: 【打印】 【关闭】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各市(州)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

根据《四川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四川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综合评估方案》,现将《四川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2022年市级节点综合评估细则》印发你们。

请各市(州)认真对照,积极做好2022年市级节点建设与运维工作,按时报送天地图典型应用案例与天地图工作联络表。我局依据评估方案与细则,开展2022年市级节点综合评估,有关评估结果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并抄送市(州)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地理信息管理处

联系人:汪燕;联系电话:028-66065608

自然资源部四川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联系人:严林;联系电话:028-66065506

 

 

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

                                                                                                                                2022517   


四川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2022年市级节点综合评估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估内容及细则

说明

得分

地理信息数据融合更新(73分)

大比例尺矢量数据融合更新

利用1:5001:2000大比例尺数据开展本级节点矢量数据融合更新2021年已开展融合更新的,在此基础上开展增量更新

计分方法:标准分(32×现势性系数×进度系数。

 

现势性系数:融合后数据现势性达到2021或以后的,系数为1;现势性为2020,系数为0.9;现势性为2019年及以前,系数为0.8
进度系数:融合更新成果首次提交时间20221015日前且年内通过检查的,系数为1;晚于1015提交且年内检查合格的,系数为0.9;晚于1015提交且年内未通过检查的,系数为0.8

32 

重要要素更新

开展行政区划、重要地名(政府机构、学校、医院、路牌、标志性建筑物)、居民地、道路、铁路、轨道交通等重要要素更新

数据量得分:每提交50有效数据且通过审核的,得5分。最高不超过本项满分

通过天地图在线更新系统或天地图微信小程序提交。

 

15

类别得分:提交的数据包含多种类别,每类得2。最高不超过本项满分。

6

更新数据在线审核

及时登录天地图在线审核更新系统审核用户在线提交的区域更新数据。平均审核时间少于4个工作日的,得10分;4-8个工作日的,得5分;超过8个工作日的,不得分。

平均审核时间是指从用户提交到初审结束的时间间隔。

10

注册天地图在线审核更新系统市(州)管理员账户的,扣2

 

 

影像

利用优于1分辨率影像开展本级节点影像数据更新。有数据提交且符合求的,得6分。

 

6 

提交影像现势性达到2022年的,加2分。

加分项,总分不超过地理信息数据融合更新一级指标满分。

 

提交影像范围覆盖主城区的,加2分。

分辨率达到0.5米的影像占比超过70% (含)的, 2分;超过50%(含),加1分。

 

其他要求

与自然资源部四川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签订年度数据融合更新协议630日前签订的,4分;730日前签订的,得3分。

原已签订融合协议的无须重新签订。

4 

地理信息资源目录
10分)

系统建设

基于全国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建立市(州)子站,并链入天地图本级节点提供稳定服务。

子站应有单位介绍、成果介绍、办事流程等内容

2

动态更新

更新发布测绘成果目录,包括矢量数据、影像数据、数字高程模型测量控制点等基本类型。

成果目录编制和公布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执行,基础测绘成果界定按照第七条执行。

测绘成果目录更新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2

及时更新测绘成果动态、服务指南等信息,得2分;年度无更新,不得分。

2

数据质量

本年度发布目录的元数据字段填充率90%以上的,得2分;80%-90%的,得1分;低于80%的,不得分。

1.数据质量按《全国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元数据规定》等执行;
2.字段填充率指目录系统默认模板字段项的填充率;
3.元数据正确率是指准确规范的元数据数量占元数据总数量的比值。年度更新指2022年更新的元数据。

2

本年度发布或更新目录的元数据正确率90%以上的,得2分;80%-90%的,得1分;低于80%,不得分。

2

一体化建设(12 分)

统一标准基础服务

本级节点实现统一标准基础服务。

截止时间为20221231日。

 

2

统一应用程序接口

本级节点实现统一应用程序接口。

2

统一域名设置

本级节点实现统一域名设置。

2

统一界面样式

本级节点实现统一界面样式。

2

统一用户管理

本级节点调用国家天地图统一用户登录、注册与管理,实现平台已有用户与国家级节点融合。

2

支持Https

门户网站支持Https

1

支持IPV6

门户网站支持IPV6

1

地理信息公开与应用(8分)

信息公开

向社会公开基础地理信息、自然资源领域可进行空间可视化表达的专题地理信息,并保证长期稳定可用,每类服务得2分。

对外公开的专题地理信息服务或数据可通过省级、市级节点发布,也可通过国家级节点服务资源服务中心等频道进行注册发布,重复发布的不得分。

2

典型应用

向省级节点报送本年度在用或新增的应用案例并通过审核,每新增1个得2分。总分不超过该项满分。

应用案例应在2022121日前完成上报(附件1

3

标准地图

发布或更新市(州)、县(市、区)公益性标准地图,并接入本级节点。

 

3

运行维护(12 分)

运维管理

明确本级节点具体管理部门与运维支撑单位,根据模板及时反馈2022天地图建设与运维工作联络人员信息

2022630日前完成上报(附件2

4

运行年报

按时通过网络填报或校核本年度天地图市级节点运行和建设情况,得3分;未填报或校核的不得分。

填报校核时间:202212月。

3

运行稳定

全年市级节点运行正常稳定,得3分。日常技术监测中,发生故障且在通报后3个工作日内未解决或备案的,一次扣1分。

 

3

规范化运行

在本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门户网站首页设置本级节点入口链接

 

2

在本级节点网站发布免责条款的,扣1

 

 

规范本级节点命名,出现命名不规范且经提示后未及时修改的,每次扣2分;总扣分不超过规范化运行二级指标总分。

市级节点按照市级行政区域全称+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规则命名,简称按照天地图·市级行政区域名称的规则命名。

 

本地区市县级节点的数据、地图、服务、功能、应用等出现不符合国家主张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标准画法的,扣3分。
依法履行地图审核手续的,扣3分。
扣分合计不超过运行维护一级指标总分。

 

 

 

特色工作

5

特色工作

5

1. 基于微信小程序开展在线众包数据更新,采纳量达到50条;

2. 推进天地图自然资源业务系统融合,本级节点接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自然资源业务系统。

完成上述任一项得3其他产生社会经济效益等特色工作每项2分,累计不超过5分。

 

5

 

 

 

合计

120

 

 附件1 天地图典型应用案例上报格式及要求


附件2 天地图建设与运维工作联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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