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人信息 | |||
| 来信人 | 魏** | 来信日期 | 2025-12-30 12:53 |
| 来信渠道 | 局长信箱 | 编号 | scsm251230LDK1 |
| 来信内容 |
本人于2023年12月-2025年12月就职四川昂宇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目前已离职,该公司以无人替换我的初级职称为缘由,不为我退出系统。入职期间该公司从未主动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形式劳务合同,且本人从未授权公司或他人代签合同。举报该公司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测绘职称,2024年第四季度本人申请测绘助理工程师时,在不知情情况下公司伪造本人“聘用合同”并且非本人签字按手印就向上提交, 违反《测绘资质管理办法》。请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该公司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责令其立即移除离职人员的信息,并根据规定对该公司进行处罚(资质降级或吊销资质)。 |
||
| 回复内容 | |||
| 回复部门 | 法规与行业管理处 | ||
| 回复时间 | 2025-12-31 | ||
| 答复内容 |
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请准备:1.个人情况说明(描述事情经过和诉求,签字按手印留联系方式);2.身份证复印件;3.社保官网打印的本人连续缴纳社保证明;4.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5.其他与此次反映的情况相关的材料。寄送至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成都市蜀绣西路69号,6188404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