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测绘管理办公室
(2010年3月9日)
加强测绘统一监管是法律赋予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泸州市的测绘管理工作在省测绘局、泸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健全管理体制,不断强化管理职能,全面开展日常监管,切实规范管理秩序,进一步发挥了测绘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促进了测绘管理各项工作的长足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健全管理体制,强化统一管理职能。
2002年的机构改革中,泸州市政府将测绘管理行政职能划入市、县国土资源局,具体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地籍测绘科和县地籍测绘股承担。2005年,依据省编委的文件,在市国土资源局以及所辖泸县、合江、叙永、古蔺县加挂了泸州市和各县测绘管理办公室牌子,测绘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市(县)国土资源局党委(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测绘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国土资源系统统一管理。按照“三定方案”制定工作职能,落实工作人员。经过几年的发展,市测绘管理办公室和国土执法支队、各县测绘管理办公室和各县执法大队已经拥有测绘执法人员四十余人,大大强化了测绘执法力量,测绘执法作为国土资源管理执法的职能之一赋予了各级土地执法队伍。目前,我市测绘管理体制主体合法、管理和执法人员落实、经费到位,为顺利开展测绘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积极争取政府与上级部门的支持,不断优化管理环境。
为了推进全市测绘事业发展,我市测管办前几年就提请市政府召开全市测绘管理工作会议,邀请政府领导和市国家安全、保密管理、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参加会议,以此来扩大市测绘管理办公室的影响力度。2008年,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的实施意见,分别印发贯彻意见,对进一步加强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测绘日常监管,保障测绘事业健康发展作出了部署,也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为测绘事业进一步向前发展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09年底至2010年初,市测管办积极争取省测绘局和市政府的支持,促成了泸州市人民政府与省测绘局签订了地理信息数据资源共享与合作协议的签署。协议的签订,增强了我市与四川省测绘局之间在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方面的友好合作,实现基础地理空间数据的共享,推动泸州市、四川省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充分发挥突发公共应急事件中地理信息的应急保障作用,提升了突发应急事件联动应对保障机制,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在泸州市国民经济建设中的社会化应用。这项工作,泸州市是第一家,走在了各市州的前列!
三、加强测绘法制工作,提高社会对测绘的认知程度
加强规章制度的制定。根据有关测绘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我市加强了测绘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测绘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在我市得到了具体落实、细化和促进。2008年,编印了《自由裁量手册》,将国土、矿产、测绘的有关法律法规执法条文和自由裁量相关规定集中编印成册,做到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人手一册。
坚持严格依法行政。构筑了土地、矿产、测绘“三位一体”的国土资源执法体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加大测绘宣传力度。将测绘普法纳入全市“四五”和“五五”测绘法制教育规划,以测绘科普为载体,利用“8·29测绘法宣传日”等时机,通过制作展板、印发法律法规、发布宣传专版等方式,不断丰富测绘法制宣传的内容和形式。
四、强化日常监管,规范管理秩序。
一是严格开展测绘资质管理。不断加大测绘资质清理整顿力度,促进测绘资质管理法制化和经常化,不断促使测绘活动规范化。积极引导,规范管理,坚决打击无证测绘。目前,全市测绘资质单位已经从2003年的10家发展到现在的30多家。结合测绘资质单位年度注册,实行了测绘资质动态管理,将测绘单位工作业绩、成果质量、内部管理等与测绘资质等级升降以及从业范围扩减相结合,对促进测绘单位改善内部管理和净化测绘市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二是切实加强地图市场监管。不定期对全市地图市场、编辑出版地图、网上地图发布等进行检查,有效地规范了地图市场。三是认真开展测绘保密工作。联合市保密局,立足各自职责,采取各种手段加强测绘保密工作,经常性的到使用保密测绘成果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了测绘成果安全。四是加强测绘质量监管,坚持每年将新申办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资质升级单位以及承担地籍、房产等与群众权益密切相关业务的资质单位列为质量监督检查的重点,采取单位自查、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抽查、有针对性的督查等方式,督促测绘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强化质量意识,落实整改措施,提高成果质量。
五、逐步降低工作重心,充分发挥整体功能。
近年来,随着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建立起了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新体制。针对这种新的形势,我们重新审视测绘管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界定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测绘监管职能,下移工作重心,层层落实目标任务,促进测绘监管向乡镇国土资源所延伸。积极创新日常监管模式,安排各县测绘管理办公室采取组织持证测绘单位互查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管,乡镇国土资源所主要承担法律法规宣传、测量标志保护等职能。通过这些措施,我市测绘管理职能更加到位、管理更加规范、服务更加全面,整体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
六、不断创新管理模式,推进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近年来,我办不断探索更加有效的测绘管理模式,加强行业间的横向联系和交流,着力构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持证测绘单位协同联动的测绘事业发展新机制,促进测绘事业整体向前发展,产生了良好的效果。一是创新测绘管理机制。针对全市测绘行政管理部门技术力量薄弱,测绘日常监管工作量大、面广、技术要求较高的实际,在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地图市场检查、保密测绘成果检查等重点监管工作中,大胆吸纳测绘资质单位的技术力量参与日常监管,既提高了监管质量,同时也增强了测绘资质单位强化内部管理的自觉性。二是创新宣传工作机制。在每年的测绘法宣传日宣传中,积极围绕宣传主题,组织持证测绘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深化了宣传效果。三是不断扩大法制宣传覆盖范围。2009年抓住开展县乡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制培训的有利时机,组织测绘法律法规专题讲座,通过丰富的事例和生动的多媒体演示,使测绘法律法规走进乡村干部法制培训课堂,使广大乡村干部对测绘法律法规有了更加系统和全面的认识,对测绘丰富的内容和广泛的用途有了全新的体会和感受,对普及测绘法律法规和进一步加强测绘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以上就是近年我市测绘管理工作的大概情况,基本实现了管理职能全面强化、管理基础扎实可靠、服务保障及时有效、日常监管规范有序、测绘市场健康发展、法制宣传深入人心、队伍素质稳步提高、整体功能不断增强的目标。对于搞好测绘行政管理工作,我们有如下几点体会:一是必须坚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二是必须紧紧依靠上级业务部门支持,不断夯实事业发展基础;三是必须不断强化监管职能,充分发挥整体功能;四是必须切实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努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五是必须时刻把握事业发展方向,不断推进管理方式创新。
2010年,我们将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本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各项要求,进一步强化统一监管职能,稳步实施基础测绘项目,积极完善测绘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加强测绘日常监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测绘服务保障,主要内容有:一是加快推进地理信息数据资源库、地理信息数据平台的建立,建立和完善测绘成果共建共享机制,强化测绘保障,积极服务全市经济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各项监管任务。建立泸州市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站,加大对测绘成果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三是大力开展基础测绘工作,认真落实基础测绘年度计划,稳步拓展泸州中心城区1∶500比例尺地形图测图覆盖范围,拓展全市农村部分1:2000测图规模,为泸州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服务。四是切实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测绘管理秩序,严格打击非法测绘,维护测绘市场的正常秩序,开展联合测绘执法,纠正违法测绘的各种现象。五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能够承担行政管理、成果管理和成果开发的富有活力和创新精神的测绘管理队伍,促进测绘事业不断向前发展。